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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程敏报道:继燃气领域成功推行特许经营改革后,我市公共交通运营也将实行特许经营。昨天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钟世坚主持召开七届6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公共汽车特许经营协议》。 据了解,我市从2005年开始启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相继开展了对燃气、城市公交等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调研,并在燃气供应领域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特许经营改革。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交通发展迅速。我市公交运营企业克服困难,努力推动自身发展,为市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促进了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公共汽车特许经营是珠海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又一次有益尝试。上述《协议》就特许经营权的权利义务、公交站场建设与维护、票价调整机制以及对特许经营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钟世坚要求,市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依法稳妥推进公交特许经营改革工作。一是要优先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以充分实现公交公益性为首要目标,绝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二是要加强公交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三是要督促特许经营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乘车、候车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四是要加快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政府还要出台措施积极扶持城乡之间的公共交通发展,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西部农村延伸服务,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宁卡、霍荣荫,副市长陈洪辉、邓群芳、金展扬、陈英、赵建国,市政府秘书长陈岸明出席会议。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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