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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院长执行接待日”专啃积压多年的“骨头案”
[2008-07-24]  消息来源:珠海特区报

 

    本报讯 记者陈国超 实习生杨珊珊报道: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天鸿在该院涉诉接访中心与多名执行申请人分别面谈了一上午,听取他们对案件执行过程中的意见,通报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和案件进展情况,商讨下一步执行方案,并通过他们及时了解和纠正执行工作中的不足。
    据介绍,这是该院开展的“院长执行接待日”的第一天,以后每逢周三上午,该院都将安排院长级别的领导亲自接待疑难执行案件的当事人。
    昨天,与王天鸿面谈的申请执行当事人是法官从多年积压下来的“骨头案”当事人中挑选出来的。这些人的共同点是:赢了官司很多年,执行不了,一肚子怨气。为了畅通与这些人的沟通渠道,加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中院将把他们一个个分批请来了解情况。
    据了解,为了加大执行力度,减少涉及执行的信访,市中院除加强执行力度外,还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群众组织的配合,争取形成执行合力。王天鸿在接待申请执行人过程中表示:我们不能保证每单案件都能得以执行,但我们要让申请执行人知道我们尽力了!

“骨头案”回放
工程款要了15年要不回来
    “我这几年就专门在跑这笔钱。我就不信共产党管的地方还能赖掉这笔账。”40多岁的何本成坐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涉诉接访中心里气呼呼地说。
    何本成1993年从平沙北水运输队手中承包了珠海大道南水段的路基土方工程,但工程款一直收不回来。他于1998年打起官司,2004年判获76万元的工程款和50万元的利息。然而,直到昨天,他只收回了63万元的本金,而北水运输队已经不存在了。
    “不是对方没钱,而是赖着不给。”何本成说。他指着手里的证据复印件说,就在2004年,北水运输队还用650万元工程款抵了一块地的地价。
    王天鸿与何本成详谈了半个多小时,最后提出3点措施:一是追查这650万元的最终流向,二是追查北水运输队法定负责人是否有逃避执行的责任,三是向公安机关移交他认定的“65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案”。最终,何本成满意而去。
肇事车辆转手多次索赔无门
    2003年12月6日晚,68岁的澳门居民蔡文义在梅华路段散步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肇事司机夏天将他送到医院后逃逸。交警判夏天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蔡文义多处骨折,并有颅内积气等,截至起诉期间共花费医疗费18万多元,并因此失去了工作。
    事后夏天被抓获,并于2005年2月被判赔偿医药费,但他并无支付能力。而肇事车辆在未过户的情况下几经转手,蔡文义索赔无门,目前已到了借债度日的地步。
    王天鸿表示,市中院会把此案从香洲区人民法院提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期望凭借中院更大的执行力度和更强的协调能力解决这一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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