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锬坡 实习生肖筱报道: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珠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立法后评估座谈会,市政府对实施情况作了汇报。据悉,《条例》实施以来,城管部门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 《珠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于2005年10月1日施行,近三年来城管执法部门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违法装修619097.56平方米,受理信访投诉54431宗,查处案件60259宗、行政诉讼案件6宗。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比例不到万分之三,提出行政诉讼的比例不到万分之一,没有发生国家赔偿案件。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霍荣荫表示,《条例》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的手段问题,确立了执法主体,明确了职权,规范了执法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效能具有积极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存亮表示,从《条例》实施后的各项数据来看,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执行了《条例》,这项立法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是“城市管理年”,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对这个条例的评估来推动“城市管理年”工作。据悉,此次立法后评估将形成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