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党委总揽全局,领导法治优良城市建设
各级党委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全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成为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核心力量。
一是市委站在战略发展高度领导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将“法治优良”作为珠海在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进程中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之一。强调法治优良就是要彰显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持依法执政、加强民主立法、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完善法律监督,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谋划,完善工作思路和举措,形成了《共建法治优良城市工作方案》,合力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二是市委各部门立足工作职能主动参与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办率先在全省建立党委系统首个市委网站,专门出台工作方案,市委书记及常委们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一方面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一方面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密切了党群关系,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决策能力。市委组织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中,利用珠海市干部教育网站有针对性的设置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课程,开辟公务员学法的新渠道。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参与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织的“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市纪委监察局依法依规抓执行力问题,促进政府部门提高行政效能。
三是基层党委侧重制度建设落实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法制化建设。横琴新区党委针对横琴新区刚成立,依法行政工作在制度建设上尚不完善、在行政执法某些方面无章可循的现状,本着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原则,把建章立制作为基础工作来抓。结合横琴发展的实际,制定了《横琴新区管理办法》规章草案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从法治角度保证提高效能,规范发展。香洲区委承担全市法治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后,区委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多次开会布置,专门指定区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担任区创建办主任,调动各方力量全力推进法治区创建工作。制定了《珠海市香洲区创建工作评估体系(试行)》和《珠海市香洲区创建法治区活动考评办法(试行)》。以香洲区翠香街道办及所辖的青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城市社区民主自治管理。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支持和重视。香洲区被评为全省和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斗门区纪委及有关部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意见较多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向全区各村推广乾务镇湾口村建立监事会的作法,用新的机制转变村委会传统的运作模式。平沙镇党委划归高栏港区管理后,在上级审计机构缺位的情况下,成立审计机构抓好对镇级财政的审计监督。
二、各级人大发挥主导作用,引领全市依法治市工作
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引领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监督为抓手引领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在立法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件。根据国务院将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的决定,及时作出《关于2010年10月1日前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在扩大后的经济特区适用的决定》,不仅解决了困扰多年的“一市两法”的问题,同时也为珠海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横琴新区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极。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了《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市一级行政管理权规定》,为横琴新区按新的管理模式高效运转提供法律上的保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市人大常委会对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部分清理工作委托市律师协会进行。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决定对《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规作全面修订。其它法规分别作出部分修改、保持不变和废止的决定,切实维护了法制的统一性。在监督方面,围绕关系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监督,对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政府对此予以重视,解决存在问题。开展珠海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实施情况检查,要求市政府加大组织和经费保障力度。就群众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现象反映强烈的问题听取市公安局有关情况汇报。
二是各区人大常委会以基层政权建设为重点开展依法治市工作。香洲区人大常委会在取得法治县(市、区)创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向法治城市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依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在我市首次开展听取区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报告,对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斗门区人大常委会指导区依法治区办在过去不稳定问题较多的乾务镇荔山村抓法治创建工作,过去村民多次堵路上访的问题村变成和谐有序先进村。井岸镇积极探索新青工业园企业社区试点工作,探索社企共建新路子。金湾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提高执行力制度建设的报告。指导区依法治区办主抓三灶镇农村社区民主自治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政事分离,政社分开,责权利相配套”的原则,分别设立社区政务服务窗口和社区公共服务站,提升了村民的自治意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市政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化制度建设,带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政府立法取得新进展。市政府完成体现珠海特色的妇女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等7部法规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等7部规章。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是去年政府立法的一个亮点。《珠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保证了政令的合法、统一、有效。《珠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严把执法主体、执法资格审查关。市法制局同时出台两个配套文件,明确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标准,保证其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增强。行政执法局抓队伍建设,促文明执法,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执法方式,针对拱北小学路前乱摆卖的现象采取的措施效果良好,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市法制局在处理管道燃气法律事务上,坚持用依法办事的原则提出解决方案,是一个成功的案例。
三是坚持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开展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减少58%的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率先启动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救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改革。完善公众咨询、窗口办事、部门责任白皮书等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和行政问责。切实做好政府重大决策及其落实情况等重点信息公开。依法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是行政复议成效明显。行政复议机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机制优势,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不当具体行政行为。运用调解和和解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去年市政府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比上年增长27%,表明人民群众依循法律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不断增强。2010年,珠海市法制局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集体”。
四、“两院”和职能部门创新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综治维稳各职能部门以提高司法公正水平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为重点,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抓法治建设,促司法公正。“两院”和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工作。开展“百名法官下基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现代警力资源管理机制建设”等活动,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全力提高司法、执法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全市法院系统在刑事审判中探索刑事和解新机制。采取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在民事审判中加大调解工作的力度。在行政审判中,注重协调沟通工作,变“事后被动监督”为“事前指导防范”,促进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执行工作积极探索主动执行机制、执行退出机制等执行新机制。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成效初现。市检察院在高新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创新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机制。在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的同时,重点开展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危害生态环境资源、医药领域和涉农职务犯罪的专项行动。重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两级检察院领导亲自接访群众达一百多人次。市公安局持续开展系列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深化反恐处突和维稳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市大局稳定和治安形势稳定。针对我市毗邻港澳的区位特点,适时地将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对象。加大交通管理力度,重点查处酒驾、泥头车、电动车等违法行为。去年在我市多条干道改造的情况下,保证了市区交通的整体畅顺。市司法局协助市卫生局起草《珠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将行业调解扩充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大格局模式中。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进驻派出所、法庭后,又进驻到金湾区人民检察院。人民调解力度的加强,使人民法院和市法律援助处受理的同类案件有所下降。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由公安部门负责到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的平稳过渡,市司法局及时出台《关于在全市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和人性化。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帮扶特色通道,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法律援助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困难群众。普法抓住重点创新思路,完成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也顺利通过省里的检查验收,受到上级的肯定和好评。
二是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保障和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横琴新区和十大重点建设工程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两院”和各职能部门多次到横琴新区和十大重点建设工程单位就经济发展中的涉法问题进行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促进十大重点建设工程和横琴总体发展,提出多项服务措施。市检察院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指导和帮助管理主体完善管理制度。市公安局以横琴新区为试点举办了第一届“澳门·珠海警务论坛”,探索建立珠澳两地警务合作新模式,全力维护珠澳边境和谐稳定。市公证处及时为横琴等地征地拆迁提供公证服务,力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市律师协会组建4个法律服务团,为我市的十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市综治办深入一线,及时解决上访问题。
三是综治维稳工作成效明显。全市所有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建立,为把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打下了良好基础。公、检、法、司各单位相应的职能部门先后进驻信访维稳中心或与其建立联络机制,全力支持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高新区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因素产生。高栏港区高度重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取得了荷包村整体搬迁无一人上访的良好效果。
五、市政协多渠道广泛参与民主监督
市政协积极配合全国政协、省政协开展关于海洋环境保护与船舶污染防治、横琴开发等近10项专题调研视察活动。组织政协委员、顾问与横琴党政领导班子就横琴建设中的涉法问题进行座谈。委员、顾问们的真知灼见,为推进横琴开发发挥了积极作用。启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室”,作为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建立直接广泛联系、了解社情民意的一条重要渠道。政协委员在《关于理顺暂住证到居住证“真空期”的提案》中提出,应该体谅外来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及时快捷地为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召开了居住证配套政策专题研究会议,研究我市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具体办法,并草拟了《珠海市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流动人口入户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以保证“居住证”制度在我市顺利实施。市政协还推荐了30多名政协委员担任边检、海关、检验检疫以及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的特邀监督员和督导员,参与对职能部门工作的监督。
六、市依法治市办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依法治市办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按照市委《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采取措施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市公安局、中共斗门区乾务镇委两个单位,香洲区委副书记胡群胜等四位同志分别被中共广东省委评为全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是按照省依法治省办的工作部署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将管理职能涉及民生较为广泛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试点单位,总结和推广“阳光法治·法治惠民”的措施和经验。
三是完成了市委六届八次会议文件中关于法治建设部分的征求意见工作和落实实施方案工作。按照省依法治省办的要求,完成了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是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总结各地区、各单位依法治市工作的创新做法并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上报市委和省依法治省办。
五是和市司法局共同完成第四期法治广东(珠海)论坛承办工作。
总体来看,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深化,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法律监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依法治市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治市工作上的探索和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职能部门在依法治市工作上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依法治市工作在个别单位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调研和改进,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努力提高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报:省人大办公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珠海警备区,中央及省驻珠有关单位,市委、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市人大各工委。
发:各区人大常委会,各经济功能区人大办,各依法治区办公室。
珠海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