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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二十六:关于新公务员上岗前先宣誓的建议
2007-08-22
    提案人:刘青华
    内容:
    理由:随着社会的进步、事业的发展,公务员队伍建设越发显得重要,但新进公务员队伍的公务员对公务员的要求、宗旨却缺乏深层次的把握。
    办法:我市每年均有不少新公务员加入公务员队伍之中,为完善和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建议在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培训的过程中增加宣誓这项内容,即对所有新进来的公务员在上岗前都先进行宣誓。宣誓的形式可借鉴中共党员入党宣誓形式,宣誓的誓词可由市人事局牵头在向社会征集的基础上确定。征集誓词的过程本身就是对公务员的教育过程,宣誓则会有助于增强公务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这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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