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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珠港大道高速公路(南段)改造工程BT项目招商公告

为了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政策支持,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珠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珠港大道高速公路(南段)改造工程,采用“BT” 投资建设方式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北起粤西沿海高速公路,南至珠海大道,全长27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km/h同时实施道路照明、绿化和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工程。总投资估算450000万元。

二、投资者资格条件。

(一)国有大型独资或控股企业、上市公司。

(二)有高速公路投资和建设经验,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三)一级公路以上总承包资质;

(四)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

(五)项目自有资金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5%,有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投资者于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31日,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向招商人咨询、报名登记。

报名地点:珠海市府大院一号楼731室

联系人:邱远生  宋太春  卢新华  谢蔚

联系电话:2258941  2222876  2210259   8629866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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