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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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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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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相关的发展战略、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 指导城市勘察设计工作;组织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大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负责编制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防灾规划;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国家强制性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 (三) 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后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建设规模和投资计划,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安全、合同纠纷,审核工程预决算,组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四) 指导管理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的实施;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 (五) 指导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指导燃气、市政、园林、环境卫生和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及达标验收工作;负责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城建统计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六) 指导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拟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标准的执行;负责房地产的行业统计;协调处理商品房屋工程质量投诉。 (七) 负责建设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 (八)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222483 单位网站:暂无 Email:zhjw@gdci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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