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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路运处、斗门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交通信息中心、出租小汽车行业协会、各出租小汽车经营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运输市场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治出租小汽车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文明新形象,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出租小汽车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珠海市出租小汽车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出行需求不断提高,道路运输市场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出租小汽车行业发展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如安全隐患增多、服务质量下降、行业管理不力、整体形象不佳等。为进一步提高出租小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文明新形象,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局决定对出租小汽车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 “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和科学发展示范市”的总体要求,从构建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运输市场目标出发,综合整治我市出租小汽车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行业实现公司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与行业形象,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利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力量对我市出租小汽车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四个目标:一是非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初步建立稳定、有序的出租车客运市场;二是行业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准入与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政府管企业、企业管驾驶员与车辆”的统一、有效、科学的行业管理体系;三是管理手段进一步强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经营企业的公司化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四是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基本建立,经营行为明显规范,行业整体形象明显提高。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出租小汽车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决定成立出租小汽车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黄悦松,副组长:关小帆、曾进崧、杨敏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梅华西路62号市交通局409室,电话:2531022)。
办公室主任:周国庆,办公室副主任:曾黎雯、陈光平、曾长盛、王史凡。
办公室成员:刘万明、李沛阳、彭同森、张德、杨建云、冯寿其、刘煜、刘开阳、罗治雄、曹伟强。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检查督促本方案的落实。
下设综合整治稽查行动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组、规范管理示范组、行政综合组等四个专项工作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整治稽查行动组
组长:周国庆,副组长:沈峰、陈光平、曾开,成员:冯寿其、张德、杨建云、贝朝阳、彭子怀、廖牧、容兴伟、张子声、郭日光、黄庆强。
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市场整治行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组
组长:曾黎雯,副组长:刘万明、曾长盛,成员:李沛阳、彭同森、刘煜、罗治雄、刘开阳。
工作职责:针对当前行业突出问题,对照《珠海市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认真查摆,查缺补漏,建立健全出租车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等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出租车市场调查研究,做好运力投放的前期工作,草拟在有偿使用基础上,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作为另一重要依据的新增运力投放方案。
(三)规范管理示范组
组长:周国庆,成员:出租小汽车协会负责人与出租小汽车经营企业负责人。
工作职责:制定优质服务示范车队标准;组建全市及各经营企业内部优质服务示范车队;制定措施、强化手段,加强驾驶员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法规、行业政策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完善本单位公司化管理的各项管理机制。
(四)行政综合组
组长:刘煜,成员:彭志忠、曹伟强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行动的文秘、宣传、信息统计与报送及会务统筹、后勤保障等工作。
此外,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制定相应方案,做好配合工作。
四、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
为了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能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此次综合整治主要分为动员部署、调查研究和拟定方案、组织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具体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6日至6月6日)
1、统一思想,成立组织机构,科学分工,明确任务与责任。
2、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明确整治目标与意义。(参加对象:整治办及其工作组成员、出租车协会、出租车企业、驾驶员代表)
(二)调查研究和拟定方案阶段(5月26日至6月15日)
1、由整治办组织人员对拱北、九洲港口岸等人流密集地的出租车市场进行调查研究,查找问题;走访经营公司及驾驶员,充分掌握市场及从业人员情况,找准当前出租车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根源,科学制定整治方案。(5月26日至5月31日)
2、组织出租车经营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到南宁、上海、杭州、广州、深圳等城市考察,学习成功经验,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解放思想,树立出租小汽车经营监管新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时间安排:6月中旬,责任人:周国庆)
3、拱北、九洲交管所制定规范口岸出租车营运秩序、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行动方案。(责任人:口岸交管所负责人,方案于2008年6月15日前报整治办公室)
4、各整治稽查行动小组成员根据各辖区的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与稽查计划。(责任人:各稽查行动小组成员,方案于2008年6月15日前报整治办公室)
5、斗门交通局、市路运处客运管理科会同全兴出租车经营公司制定解决斗门区出租车跨区营运问题的方案。(责任人:陈光平,方案于6月15日前报整治办公室)
6、严格按照《珠海市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认真对照自身实际情况,找出不足与差距,努力整改,制定工作方案。(责任人:企业负责人,方案于6月15日前报整治办公室)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2月15日)
此次整治从净化出租小汽车经营环境、规范出租车经营企业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利益、强化经营行为监管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多方努力,有力解决出租车市场无序、野蛮驾驶、违章驾驶、无故拒载、绕道经营及不按规范服务等问题,提升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主要工作包括:
1、集中整治市场和行业秩序。一方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稽查小组,创新执法方式,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市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不间断、不定期的强有力打击,实现齐抓共管、强力整治,对非法营运重点区域、专门从事非法营运车辆必须采取高压态势,不断挤压非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净化出租车客运市场,改善出租车经营环境,保障广大出租小汽车经营公司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组织稽查力量,深入经营场所,加强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监管,纠正不规范服务、不规范经营行为,有力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6月1日至12月15日,责任人:周国庆)
2、制定和完善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机制。从增加或限制接受委托经营牌照数量、加权增分影响新投放运力竞拍、市场退出等方面入手,制定包括可以直接影响其接受委托经营牌照数量、是否有机会取得新增运力、责令退出等因素的珠海市出租小汽车经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并组织考核。完善《出租车驾驶员文明服务规范》,制定珠海市出租小汽车驾驶员服务、诚信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6月30日前完成草案,7月1日起组织实施,企业部分责任人:刘开阳,驾驶员部分责任人:罗治雄)
3、进一步规范经营企业内部管理,组建优质服务示范车队。市路运处会同出租车协会、各出租车经营公司从管理现代化、服务规范化、形象统一化及强化驾驶员管理等方面入手,制定优质服务示范车标准。各经营公司组建自己的优质服务示范车队。整治办抽出专门力量,直接参与到管理相对规范、形象较好、信誉较高、群众投诉比例较低的经营企业,推出一至两个优质服务示范车队,树立服务标杆,试验成功后将逐步铺开。(6月1日至9月30日,责任人:周国庆,出租小汽车协会负责人、各公司负责人协助)
4、提高出租车科技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出租车已经安装GPS的条件,完善GPS的功能模块,提高GPS数据的时效性、全面性,提高出租车服务监管的科技含量与科技水平,强化服务质量与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珠海市出租小汽车GPS技术应用服务指南和GPS管理制度,完善各出租车经营公司的服务平台,在各辖区运管部门增加建立GPS监控分中心。(6月1日至9月30日,责任人:曾长盛,刘煜及各公司负责人协助)
5、整治车容车貌,提升外在形象。制定并贯彻出租小汽车行业的先进企业、优质服务车、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方案,进一步规范、提高驾驶员文明服务行为;整治我市出租小汽车的车容车貌,规范驾驶员的仪容仪表及车辆营运设施,提升出租车的外在形象。(6月1日至9月30日,责任人:彭同森)
6、解决斗门区出租车跨区域营运问题。制定并实施斗门区出租车跨区域营运的应对措施。(6月1日至6月30日,责任人:陈光平,路运处客运科及全兴公司负责人协助)
7、做好新增运力投放的前期性工作。通过对市场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立足于《珠海市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将出租小汽车经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作为除拍卖价格之外的另一重要依据,草拟具有前瞻性、符合我市城市定位、发展趋势的出租小汽车运力投放方案。(6月1日至7月31日,责任人:李沛阳)
8、做好法制保障工作。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完成新推出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7月1日至8月15日,责任人:刘万明、刘煜)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1日)
1、总结此次综合整治活动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意见与努力方向。(12月15日至12月31日,责任人:刘煜)
2、组织表彰整治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12月15日至12月31日,责任人:周国庆)
3、开展文明驾驶员、文明服务出租车的评比活动。(12月15日至12月31日,责任人:曾黎雯)
4、根据出租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和整治活动的评先活动,按 “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启动运力投放程序。
五、经费与保障
为保证整治工作能按计划、顺利地开展,各单位(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各辖区的道路运政管理单位要拨出一定的经费,用于专项整治工作,要在交通、设备及其他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保证执法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齐全、有效;建议出租小汽车行业协会抽出部分资金,用于成员单位(个人)的整治工作日常必要开支;交通局也将专门向财政部门申请综合整治专项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把进一步加强出租小汽车行业管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列入工作议事日程。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顾全大局、高度重视,要加强领导、靠前指挥,要谋好篇、布好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妥善处理好整治任务与运输市场日常管理工作的关系,精心组织各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切实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所需的经费、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全力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三)狠抓落实,注重成效。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深入市场,积极主动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发扬不怕吃苦、不怕疲劳的艰苦奋斗精神,俯身于整治工作之中。工作中不能敷衍了事、简单应付,要开动脑筋、探寻办法,面对新问题、疑难问题、焦点问题,要有新思路、新举措,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果、见成效。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工作中要建立工作定期报告、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及人员综合考评等制度,每周向整治办报告专项整治情况(表格另发)。要建立整治长效机制,不搞“一阵风”,不搞“运动式执法”;要巩固整治成果,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组织“回头看”,切实做到让问题不反弹、不重现。
(五)注重方法,稳妥推进。整治行动要坚持教育疏导与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与规范服务相结合,深入做好思想工作,稳妥推进,不能因综合整治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对涉及出租小汽车行业的政策的修订、完善,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论证,慎重决策,确保出租小汽车行业的稳定。
(六)加强沟通,扩大宣传。此次综合整治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要通过珠海“两报两台”新闻媒体、办墙报、悬挂横幅、散发宣传单等形式,一方面向社会宣传整治工作的成效,另一方面宣传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甚至要广泛发动群众,让大家共同举报、共同监督行业不文明、不规范经营的行为,共同举报非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营造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倡导优质文明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群众共同参与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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