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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增减退休人员工资审批业务
2005-09-30
一、办理依据
二、范围对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三、所需材料
  1、增加退休人员所需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待遇审核表》;
   (2)机关单位报“个别离退休人员信息”软盘;
   (3)事业单位报“个人离退休基本信息”软盘。
  2、减少退休人员所需材料:
   (1)退休人员减少的相关材料(如《死亡证》);
   (2)机关单位报《工资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下级机关版)删除减少人员后生成的“全单位离退休人员信息”软盘;
   (3)事业单位报《工资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下级事业版)删除减少人员后生成的 “离退休变动信息”软盘。
四、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向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提交申报材料;
  2、工资福利科审核材料并通过《工资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接收信息;
    3、打印离退休费发放明细表给各相关单位。
五、办理时限:每月20—25日,材料齐全,即来即办
六、办理机构:珠海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
七、办理地点:珠海市政府大楼1号楼222室
八、咨询电话:0756-221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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