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二、范围对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三、所需材料 1、增加退休人员所需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待遇审核表》; (2)机关单位报“个别离退休人员信息”软盘; (3)事业单位报“个人离退休基本信息”软盘。 2、减少退休人员所需材料: (1)退休人员减少的相关材料(如《死亡证》); (2)机关单位报《工资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下级机关版)删除减少人员后生成的“全单位离退休人员信息”软盘; (3)事业单位报《工资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下级事业版)删除减少人员后生成的 “离退休变动信息”软盘。 四、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向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提交申报材料; 2、工资福利科审核材料并通过《工资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接收信息; 3、打印离退休费发放明细表给各相关单位。 五、办理时限:每月20—25日,材料齐全,即来即办 六、办理机构:珠海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 七、办理地点:珠海市政府大楼1号楼222室 八、咨询电话:0756-2218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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