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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职责,珠海市台湾事务局设三个职能科。
综合科: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会议、文电、秘书、信访、保密、档案、信息、调研、老干、接待和行政后勤管理;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 联系电话:0756-2120643 传真:0756-2120748
经济科: 组织、指导、协调和参与重要对台经济活动和对台招商引资工作的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台资企业的经济纠纷并提供服务;指导和管理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开展会务活动;承办台湾居民办理驾驶证、机动车业务核准工作;管理并审核台商捐赠工作。 联系电话:0756-2120751 传真:0756-2120652
宣传交流科: 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对台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我市涉台事务新闻发言工作;负责台湾记者来珠采访的报批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开展珠台两地交流活动,承办我市赴台交流和台湾地区来珠交流、考察、讲学、会议、演出、比赛、展览等活动的审核、报批。 联系电话:2120622 传真:0756-212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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