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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局->办事指南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客运附加费减征核准

是否行政许可事项

受理范围

受理条件

1.接待外国旅游团、港澳、台湾同胞、华侨以及具有以上使用性质的旅游专车,宾馆、酒店及旅业部门接送宾客的专用车(不含参加社会营运车辆),按月应缴标准减缴50%。

2.由区乡、农场、林场、工矿(含集体、个体)经营,行驶固定线路,车日行驶平均在 120公里以下的客运班车;由娱乐场所、旅游点、港口、机场,为接送游客经营的专车及单线里程在50公里以内的专线车,视运距长短、营运情况,暂按月应缴标准减缴30%-50%。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查验行驶证、营运证原件;

2.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各二份;

3.填写《车辆规费减征核准表》一式二份。

受理机构及地点

珠海市公路局斗门规费征稽所  斗门区白蕉路2863号    5509398

珠海市公路局金湾规费征稽所  金湾区红旗镇文华路12号    7257132

珠海市公路局  珠海市香洲柠溪路2号    2271168

责任科室

规费征稽办公室

审批决定机关

珠海市公路局

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

是否有年审

在每年年底之前办理次年的减征手续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广东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粤交费[2007]135号《关于调整公路客运附加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广东省公路建设还贷资金征收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受理咨询及投诉电话

2282893

法律救济办法

行政复议、诉讼程序

         

对应《珠海市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调整目录(第一批)》第二类第3项

 
主办方: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支持单位:珠海市信息产业局 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31036 版 权: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756-253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