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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经贸委、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下达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第一批)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重点对象
根据国家关于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主要面向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的要求,我省今年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重点对象主要包括:
(一)公共机构。包括各级机关、社会团体、大中院校、医院、大型商场、酒店等采用照明产品集中的场所。
(二)大宗用户。大型大宗用户是指工矿企业、写字楼、医院、学校、宾馆、商厦、车站、机场、码头、道路等采用照明产品集中的场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节能服务公司可视为大宗用户;
(三)城乡居民用户。指以社区或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用户。
二、高效照明产品价格
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我省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名称、规格和价格见附件1)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单位必须对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重点对象的相关要求,提出申请。
(二)申请单位请于7月10日前上报《珠海市高效照明产品购买申请表》(附件2),申请单位必须如实填报申请表,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公章。
(三)请各单位抓紧统计并上报,以便我局及时向省经贸委提出我市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目标任务。
(四)《珠海市高效照明产品购买申请表》交至珠海市节能监察中心。 联系人:黄中坚 地址:珠海市府大院综合楼一楼,电话:2219380 E-mail:zxhzj@zhuhai.gov.cn。
市经贸局联系人:李勇祥 电话:2213282 E-mail:jmlyx@zhuhai.gov.cn。
附件:1、广东省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名称、规格和价格表;
2、珠海市高效照明产品购买申请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下载附件:222222.xls
下载附件:产品名称规格和价格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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