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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击商业欺诈和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对经济领域的欺诈和失信行为予以曝光,对诚实守信行为予以大力提倡,是在经济领域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诚信理念,形成诚信机制,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2005年以来商务部、中宣部、工商总局、外汇局等13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商业欺诈和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作为外汇领域的行政监管部门,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扰乱外汇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如骗取倒卖核销单、非法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非法使用外汇等,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行动。仅2005年,全国外汇检查系统共查处外汇违法案件1339起,处罚金额10,063万元人民币。在打击外汇违法行为的同时,外汇管理部门也注重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疏导合理外汇资金流动,倡导涉汇主体的诚实守信意识,努力创造健康规范的外汇市场环境。
2006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以提供网络查询的方式披露了全国外汇管理系统查处的2005年度外汇违法案件信息。
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限定于外汇管理机关立案查处并结案、已过行政复议期限的外汇违法案件。披露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对于违法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影响广泛的重大外汇违法案件,对违法主体名称、机构代码、违法行为等内容予以公开披露;二是为解决经济交往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满足经济主体的信用需求,对于一般外汇违法案件可供社会公众以违法主体技术代码为唯一检索要素进行网络查询;三是为实现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所有的外汇违法案件信息可向监管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
在目前的起始阶段,外汇局将主要采取提供网络查询的方式披露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外汇违法(负面)信息,对于金融机构外汇违法信息将首先在外汇局内部进行查处信息共享,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实现对外披露。
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正式在外汇局国际互联网站(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www.safe.gov.cn)推出后,将每季度补充一次,每半年更新一次。在信息披露基础上,逐步建立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数据库,实现违法信息的多方面利用。随着我国信用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和外汇局信用信息的进一步整合,外汇局将不断扩充信息披露范围,逐步实现涉汇主体信用信息的全面有效披露。
为建立健康、规范、有序的外汇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通过开展外汇信用信息披露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及信用中介机构的合作,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增强涉汇主体的诚信守法意识,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积极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