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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珠海市2010年度贷款卡年审工作定于2011年3月25日至12月3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贷款卡有效期为一年(贷款卡发放日至次年对应日或最近一次年审日至次年对应日),凡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须参加2010年度贷款卡年审。
二、办理贷款卡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详见《贷款卡年审报告书》第1至2页《办理贷款卡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三、为提高办事效率,各单位须委托任何一家有信贷业务关系(包括贷款、贴现、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担保等)的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代办贷款卡年审手续。
四、年审地点、办公时间及咨询电话
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人民银行大厦六楼610室,每星期一、星期三或星期五上午8:40—11:40,下午2:30—5:15,节假日不办公。咨询电话:3328585,3328582。
五、《贷款卡年审报告书》及《申请人财务报表信息模板》电子文档请登陆珠海市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垂直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网页(www.zhuhai.gov.cn/xxfw/zzjg/szgldw/zgrmyhzhzxzh)下载。
六、过期不办理年审的单位,其所持贷款卡将失效,各金融机构不予办理贷款、贴现、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担保等信贷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