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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贷款卡年审的通知

根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珠海市2010年度贷款卡年审工作定于2011年3月25日至12月3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贷款卡有效期为一年贷款卡发放日至次年对应日或最近一次年审日至次年对应日),凡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须参加2010年度贷款卡年审。

   二、办理贷款卡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详见《贷款卡年审报告书》第1至2页《办理贷款卡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三、为提高办事效率,各单位须委托任何一家有信贷业务关系(包括贷款、贴现、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担保等)的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代办贷款卡年审手续。

四、年审地点、办公时间及咨询电话

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人民银行大厦六楼610室,每星期一、星期三或星期五上午8:40—11:40,下午2:30—5:15,节假日不办公。咨询电话:3328585,3328582。

五、《贷款卡年审报告书》及《申请人财务报表信息模板》电子文档请登陆珠海市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垂直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网页(www.zhuhai.gov.cn/xxfw/zzjg/szgldw/zgrmyhzhzxzh)下载。

六、过期不办理年审的单位,其所持贷款卡将失效,各金融机构不予办理贷款、贴现、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担保等信贷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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