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的具体工作;2、对医疗机构、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4、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5、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6、负责对社会卫生相关违规、违法现象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7、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8、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9、协助市卫生局开展专业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的认证工作;10、承担卫生局交付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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