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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宣部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广东省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

珠宣通[2007]6

 

 

关于推荐中宣部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广东省第六届精神文化

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作品的通知

 

香洲、金湾、斗门区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中宣部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作品和广东省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宣通[2007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推荐中宣部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广东省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作品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的导向示范作用,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群众,为党的十七大和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珠海建设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行示范市和珠三角区域中心城市,为构建和谐珠海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工作的原则

要继续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努力把四年来真正符合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代表精神产品创作成就和水平的作品推荐评选出来;把真正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和较强吸引力、感召力的作品推荐评选出来;把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覆盖率的作品推荐评选出来。

三、参评作品的门类和资格审定

参评门类五项:戏剧、电影、电视剧(片)和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参评单位要按照中宣部和省“五个一工程”的推荐、申报要求(见附件12),做好资格审定和申报工作。

四、评选奖项设置

1、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对组织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授予“组织工作一等奖”、“组织工作奖”;对入选“五个一工程”的优秀作品,授予“入选作品奖”;对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和具有特殊意义的精品力作,授予“入选作品特别奖”。

2、广东省“五个一工程”奖由省委宣传部对组织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授予“组织工作奖”;对入选“五个一工程”的优秀作品,授予“入选作品奖”;对其中特别突出的精品力作,授予“入选作品特别奖”。

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

五、严格评选工作纪律

认真执行《关于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中严禁收受馈赠、参加宴请的规定》(中宣办发【19963号),保证评选工作廉洁公正。严格执行中宣部关于评选工作的回避制度,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署名的作品,不参加中宣部“五个一工程”的评选;中宣部有关厅局室及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署名的作品不参加中宣部“五个一工程”的评选;市厅级现职主要领导干部署名的作品,不参加广东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的评选。

本届推荐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精心组织,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

推荐申报作品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到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文字材料请同时附软盘,或发电子邮件到chengjianping518@sina.com。联系人:程剑平;联系电话:2255392。(申报表请自行复制或登陆“珠海宣传”网下载,网址:http://www.zhuhai.gov.cn/waiwang/72905321948905472/index.html#

附件:

1关于推荐中宣部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作品的要求

2关于申报广东省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参评作品的要求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0739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0739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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