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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村建设,确保生态文明村示范村的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我市于11月1日上午在市府5号楼2楼会议室召开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各区文明办、全市各镇及生态文明村示范村等单位领导共50多人参加的会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蒋建成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上,各镇分别介绍了本镇生态文明村示范村的创建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市财政局领导介绍了生态文明村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市农委办领导介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情况。蒋建成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认为自今年5月我市召开生态文明村建设现场会以来,各相关单位对生态文明村示范村的创建工作非常重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就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研究,抓好这次会议的落实,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切实把生态文明村建设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 二是要发动群众,形成合力。创建生态文明村涉及农村社会的方方面面,能否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生态文明村建设,是这项工作成败的关键。各级领导要带好头,通过政府扶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为群众办几件实事好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农民群众自觉地成为建设生态文明村的主体。 三是要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各区、镇要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参照《珠海市创建生态文明村实施方案》,帮助示范村制定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当、重点突出,确保到明年底建出成效。实施方案不仅是各示范点推进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也是明年验收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是要抓好规划,建出特色。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注重把生态、旅游、文化、特色经济有机结合,既营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又大力培育和开发特色产业,继承和保护农村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凸显地方特色。规划要体现长远性和科学性。 五是要明确责任,加大投入。要层层抓好落实,确保示范村的创建机构建全、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市财政今年已做好生态文明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方案,1500万元拟全部投于示范村建设,待各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批准同意后下拔。各区、镇也要加大投入,按照不低于市财政的拔款标准,进行生态文明村的建设资金配套。各村也要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投入,一定要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争取相关业务部门的资金扶持。各镇要严格审核各项资金的预算和管理,严格监管,专款专用,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珠海市文明办 200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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