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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预防豆角中毒预警的通知

2012-01-10

各相关单位:

为预防豆角中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各类集体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不要采购和食用豆角。同时提醒公共餐馆和广大市民,在加工和食用菜豆角时,一定要煮熟焖透。

豆角又称菜豆、扁豆、四季豆、芸豆、刀豆、东北大豆角等,豆角中毒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多发于夏、秋季。致病物质主要是豆角中含有的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等毒性成分。一般在加热彻底的情况下,这些毒性物质能够被破坏,不会引起食物中毒。如加热不透、受热不均,豆荚中含的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会对消化道产生强烈刺激性,可引起出血性炎症,并对红细胞有溶解作用,引起食物中毒。

菜豆角中毒的潜伏期为30分钟至5小时,多数为2-4小时,中毒表现主要为上腹部不适或胃部烧灼感,腹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多为水样便,重者可呕血,头晕、头痛,四肢麻木,可有胸闷,心慌,冷汗,体温多正常或伴有低热。

制作豆角时,在炒制前要用热水焯一下,最好采取炖菜方式,待豆角失去原有的绿色、生硬感和豆腥味方可食用。若食用菜豆角后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辖区餐饮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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