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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2C9223-7/2024-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3-27
名称: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珠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项目目录》的通知(珠医保〔2024〕24号)
文号: 珠医保〔2024〕24号 发布日期: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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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珠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项目目录》的通知(珠医保〔2024〕24号)

发布日期:2024-03-28  浏览次数:-

珠医保〔2024〕24号


市医保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21号)《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7〕32号 )《关于六岁以下儿童临床诊疗项目加收范围问题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4431号)和《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珠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方案〉的通知》,为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六岁(含)以下儿童医疗服务加收工作,现调整《珠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项目目录》。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医保局反馈。《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6岁(含)以下儿童临床诊疗类项目加收范围的通知》(珠医保〔2021〕96号)、《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部分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代码等的通知》(珠医保〔2022〕101号)附件1同时废止。


  附件:珠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项目目录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1.附件 珠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项目目录.xls